无违法犯罪为执业前提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
(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公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)
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
公安部
(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施行)
颁布日期:20010606 实施日期:20010606 颁布单位:公安部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第六条 设立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;
(二)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,且未因犯妨害国(边)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;
(三)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;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未因犯妨害国(边)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。其中应当有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、法律、财会人员。
(四)已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,落实管理、责任人员;
(五)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已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,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。